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机场专线汽车客票价格的确认函
成发改价格函〔2013〕265号
成都公交空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认机场专线票价的申请》(成公交空港〔2013〕23号)暨调整原303路票价的建议收悉。
市交委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和旅客对我市机场专线线路的番号识别,同意将你公司原4条机场公交线路代码进行变更(成交发〔2013〕457号)。为此,我委对线路代码变更后的4条机场专线汽车客票价格确认如下:
一、机场专线1号线(原303路):实行全程直达,仍执行现行的一票制,即10元/人·次;
二、机场专线2号线(原300路):仍执行现行的梯形票价,即起价2元/人·次,全程10元/人·次;
三、机场专线3号线(原317路):实行全程直达,仍执行现行的一票制,即12元/人·次;
四、机场专线4号线(原907路):仍执行现行的梯形票价,即起价2元/人·次,全程10元/人·次。
请你公司及时按规定变更线路番号代码,同时完善站牌及票价公示工作。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