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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幼儿园只准4项收费 公益幼儿园保教费每月600元

  • 2013年02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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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4项收费:

  1、保教费 2、全托幼儿住宿费 3、伙食费(含点心费) 4、校车接送费

  特别提醒:

  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以上规定的项目费用外,不得再另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若家长发现违规收费,可向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春节假期过后,成都各幼儿园也将陆续开园。今年春季开学,幼儿园的学费是否上涨?收费项目具体有哪些?一次要交多长时间的费用?……这些问题成为不少家长关注的热点。昨日,天府早报记者专门就这些问题向成都市教育局进行了了解。

  收费项目共4项 幼儿园违规收费可投诉

  天府早报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春季开学,成都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仍按去年8月出台的《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收费项目共4项,即:保教费、全托幼儿住宿费、伙食费(含点心费)、校车接送费,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以上规定的项目费用外,不得再另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若家长发现违规收费,可向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成都各类幼儿园均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收费(中心城区收费标准见附表),孩子在留园期间的保教费,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民办幼儿园则不得上浮。

  伙食费按月收取 孩子退转园按天退费

  据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政府财政对公益性幼儿园中本市户籍3—5周岁幼儿给予了补助(中心城区为200元/生·月),所以成都本市户籍的3—5周岁幼儿家长实际只需交纳保教费400元/生·月。

  民办幼儿园因成本需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只能在秋季开园起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并且应提前半年公示新的收费标准,严禁在学期中提高收费标准。

  除此之外,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将按月或学期收取,不能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每月公布账目,多退少补,不得赢利。

  若孩子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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