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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调整自来水终端价格 每立方米上调0.09元

  • 2013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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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2月20日起,成都统一上调自来水终端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达2.94元/立方米。城区低保户可享受民政部门补贴。这是12月18日记者从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的。

  自来水终端价格在原有价格基础上将统一上调0.09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调整为2.94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调整为4.39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方面,洗浴行业用水终端价格调整为15.09元/立方米;洗车行业用水终端价格调整为10.09元/立方米;其它特种行业用水,如娱乐业、休闲会所等,终端价格调整为7.49元/立方米。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经成都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户,并属于城区供水企业的用水户,其水费采取先收后返的办法,由中心城区供排水企业按调价金额的100%、按年度支付给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统一补贴低保对象。

  此次终端水价调整,是受省上水价政策性开征或调整的刚性成本推动所致。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水利工程供成都、德阳两市非农业供水价格的函》和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关于征收水资源费的通知》文件,水利工程水价自12月1日起由0.21元/立方米调整至0.24元/立方米;资源水价(水资源费)自12月1日起按0.06元/立方米征收。为此,成都市自来水生产企业购进上游水的水价成本合计增加0.09元/立方米。

  按照成都市《关于建立并实施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将不召开听证会决定,而是直接联动调整。(记者 蒋君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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