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开学起 成都幼儿园只准收保教费等四项服务性费用
新规明确,成都六城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600元/生·月,其中成都市户籍3-5周岁幼儿政府价内财政补助200元/生·月。除公益性幼儿园外的公办园则执行和省上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相同的收费标准。其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500元/生·月;全托幼儿住宿费标准为150元/生·月。另外,成都市规定,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中心城区。
民办幼儿园因成本因素确需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新规规定只能在秋季开园起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并且应提前半年公示新的收费标准。严禁在学期中提高收费标准。
除此以外,针对幼儿离园退费的问题,新规要求: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则按实际剩余天数退费。 (记者 朱雪黎)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