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挂牌督办 16项重大事故隐患年内整改销号
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是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时整改落实到位。各督办责任单位和监督责任单位,要对所属辖区、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加大监管指导力度,采取“一事一主体”措施,推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南充市政府安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项目,全部录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实行登记公示、跟踪督办、验收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
为防止重大隐患“一挂了之”现象,各责任单位在整改完成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后及时上报,辖区政府收到报告后及时组织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销号。 (何宗周 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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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