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四川省被确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国示范试点省

  • 2016年06月20日 15时39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我省继2015年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国试点省之后,今年再次被确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国示范试点地区。按照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方案部署,我省将重点围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管、用”一体化,积极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专家)专业指导、企业职工广泛参与、社会公众举报监督”多方联动共治,优化信息系统,突出风险辨识和排查标准清单,提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能力,加强监管执法和激励约束,探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