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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提升防范事故能力

  • 2016年04月26日 17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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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贸行业领域企业量大面广、从业人员多,安全基础薄弱,易燃易爆粉尘、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液氨、有限空间作业等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提高工贸行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至2020年底在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工贸行业企业中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一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组织辖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将责任逐一分解、层层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员工,落实到操作层面。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地要督促企业找准、盯紧较大危险因素,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创建质量。各地要指导企业强化涉及较大危险因素的自评、考评的监督检查,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用执法推动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认真组织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完善企业基础信息,掌握企业危险因素及辨识管控能力,细化监督指导和监管措施。三是加强宣教培训。促使全员都能、都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掌握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四是加强统筹推进。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每一家工贸企业落实到一个监管部门,将加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与执法检查、专项治理、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五是加强督促指导。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检查指导等方式,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好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并强化舆论引导,树立各行业标杆企业和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动,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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