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交叉检查
一是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细执法、提高效能的原则,制发《眉山市安全生产交叉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眉安监﹝2016﹞28号),明确工作职责,交叉执法重点内容,确定监察执法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牵头,各区县安排专人参加,区县随机交叉进行,执法文书的制作,立案的查处由属地区县安监局负责;各区县结合辖区实际,确定2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交叉执法对象,执法前,全面摸清掌握企业基本情况,细化专项监察执法方案,明确监察执法的具体内容、重点及检查方式,做到一企一策。
二是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执法人员通过对企业的“听、询、查”,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规范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依法作出立即整改、责令限期整改的现场处理措施并下达了《现场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本次交叉监察执法检查共发行事故隐患65条,分别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对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3家企业依法实施立案调查。
三是创新执法,服务企业。交叉执法专项行动中,坚持执法先服务、执法先普法理念。检查完后,召集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一一进行讲解、说明,指出违法事实,坚持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违法事实、讲清楚违法后果、讲清楚处罚依据。同时向企业管理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清讲透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义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解答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帮助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此次专项行动还向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2套,以会代训企业管理人员1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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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