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的5年中,泸州有4年获得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或优秀单位,其中2011年泸州市获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等奖第一名,2014年泸州市被省政府综合考评为“2014年度全省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第一名,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煤矿只发生1起死亡1人的事故”两个历史性突破;泸州市安全监管局有1年荣获“突出贡献奖”、3年获荣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一年获得二等奖;2011年、2014年、2015年先后3年荣获“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2015年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在全国作经验交流;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在全省率先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率先关闭地方小煤矿、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全面建设公路安保设施等工作作为“泸州经验”在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