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安全监管系统聘任32名政风行风监督员
据悉,此次聘任的32名监督员期限为三年。这32名监督员分别来自市委办、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人资环委、市纪委、民盟泸州市委、民革泸州市委、民建泸州市委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国有及私营企业等单位,既有领导干部,又有私企业主;既有共产党员,又有民主党派成员;既有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又有其他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几乎覆盖了泸州安全生产所有的重点行业领域。
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为:对泸州市安监系统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收集并及时反映泸州市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执行廉政规定、依法办事情况以及违规、违纪等情况;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愿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市煤炭管理局)组织的有关活动,听取工作汇报;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法规,协助创造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市煤炭管理局)要求,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煤炭管理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充分尊重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调查权、监督权,虚心接受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能的同时,认真查找、整改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监管队伍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努力塑造安监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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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