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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专项监察执法行动

  • 2013年04月0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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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整体联动,重拳出击,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开展为期80余天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明查暗访安全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确保了我省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一是周密部署,责任明确。省总队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2〕42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明查暗访专项监察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安监执法总〔2012〕46号),成立了以副总队长任建华为组长、三支队具体实施的工作机构,明确了明查暗访的各项工作要求。各市(州)也相继成立了明查暗访监察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本次明查暗访监察执法工作,省总队和各地安监执法机构结合实际,创新方式,采取了多项措施,注重从一线操作层面开展监察执法工作。一是积极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各安监执法机构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将检查重点企业、检查城乡结合部与核查群众举报相结合,将查隐患与抓整改相结合,将突击检查与日常监察相结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眉山市注重打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省总队副总队长任建华率三支队对四川省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和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务的成都市吉顺烟花爆竹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烟花爆竹企业开展了明查暗访工作。同时随机暗查了成都市青羊、武侯、成华、金牛等主城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5家,并将检查情况与当地安监局交换了意见;对成华区1家零售网点存在违规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严重行为,交由当地安监局迅速予以查办。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宣传。各安监执法机构执法过程中,大力向企业、职工和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等相关安全知识。宜宾市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了宣传,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三是积极抓好督查。春节前后,省总队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市县安监执法机构明查暗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四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成都、巴中、绵阳、德阳、自贡、乐山、遂宁等地的市、县两级安监执法机构与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城区重要街道、重点场镇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执法检查。泸州市对烟花爆竹行业强力执行“三个一律”,发扬“三铁”精神,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凉山州为确保社会稳定,加大了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和行政处罚力度。

  三是严格执法,成效明显。从我省开展烟花爆竹明查暗访监察执法工作的情况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省安监执法机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个别企业和少数个体经营户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据统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1593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3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9651个;发出《现场检查记录》220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5份;查处安全隐患2000余条;关闭零售网点20余个;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532起,查获非法烟花爆竹案值400余万元,立案查处15起,处罚款24.1万元,治安拘留12人。同时还收缴了大量的三无产品,取缔了多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摊点,纠正了部分个体经营户的不法行为。通过本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明查暗访安全专项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各级安监执法机构有力地打击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查出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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