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煤监分局2012年上半年重点监管煤矿制度成效显著
一是出台《意见》,认真督促落实重点监管制度。年初,分局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重点监管煤矿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明确了标志牌的制作悬挂、专家会诊、安全生产承诺和监管监察执法登记建档等内容,同时30个重点监管矿均落实了监察员进行联系。
二是严格对重点监管煤矿开展安全监察。上半年,共监察重点监管煤矿30处、34矿次(对4处矿井各进行了两次监察)。查处各类隐患374条,其中,证照管理12条、一通三防124条、机电运输78条、采掘56条、其它方面104条;责令停止使用2矿次,停止作业4矿次、停止采掘作业14矿次,限期整改15矿次。对8处矿井实施经济处罚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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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