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五结合”确保煤矿“百安活动”显成效
一是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及时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确定14对煤矿为重点监控对象,与煤矿业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控制目标和责任内容,严格实行奖惩考核,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健立机构、完善制度、配齐人员,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与深化“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在煤矿停产检修和复产复工期间,成立3个督查小组,对全市煤矿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目前,已督查检查煤矿企业34对,未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三是与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以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系统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执行矿井领导带班下井,及时发现、解决隐患和问题。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988条,累计投入整改资金3500余万元,整改完成率达90%。
四是与增强监察监管效力相结合。根据煤矿企业规模大小、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员工素质、安全保障能力等条件,对辖区煤矿进行细化和分类,确定14对市级重点监控煤矿,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调整了举报奖励金额,举报属实最高可奖励2万元,强化煤矿安全社会监管。
五是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LED、空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常识。煤矿复产复工前,组织员工重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岗位职责、安全规程等,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劳动技能。截至目前,全市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粘贴标语200余副,设置空飘40幅;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4期,培训800余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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