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川安办〔2012〕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及骆琳局长在2011年10月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努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了“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现将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121253家,共排查一般隐患170783项,已整改167143项,整改率97.87%;排查重大隐患215项,已整改209项,整改率97.2%;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6项,落实治理资金63582.74万元。
(二)工矿企业情况
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煤矿、非煤矿山等工矿企业54317家,共排查一般隐患77817项,已整改76159项,整改率97.87%。排查重大隐患45项,已整改45项,整改率达到100%,落实治理资金9297.14万元。
(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情况
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66936家,共排查一般隐患92966项,已整改90984项,整改率97.87%;排查重大隐患170项,已整改164项,整改率96.74%,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6项,落实治理资金54285.6万元。
(四)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68家,共排查一般隐患152396项,已整改151391项,整改率99.34%,落实治理资金6968.2万元。
二、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隐患问题,研究制定了深化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各司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和隐患排查无缝化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
各市(州)积极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德阳市从2010年12月20日开始,开展了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突出预防、保障平安”为主题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绵阳市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并纳入目标考核。南充市印发了《关于下达2011年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的通知》,向各地下达了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19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治完毕并组织验收。资阳市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资安委办〔2011〕9号)文件,确定全市范围内挂牌整治的安全隐患分别由各分管副市长督导,市政府目标办、市安委办每月对整治项目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按时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调,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11年5月,省安委办分批次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对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检查。8月份,省安全监管局会同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监察厅在全省范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各地区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其中,成都市专门发文明确了“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重点、时限和要求,针对突出问题,重点组织对中心城区、二圈层区(市)县的城乡结合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自贡市在煤矿、水陆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着重打击了8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眉山市不断完善《眉山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事故隐患的认定上报和治理验收流程进行细化。对按期完成隐患治理任务的单位给予加分,充分调动了各级各部门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治理、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凉山州多次牵头组织十二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在重点时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专项整治和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了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时间、措施、经费、人员四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广元市在广元日报上公告了12项重大安全隐患,截止目前,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治完毕,共投入资金上亿元,其中用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落实治理资金达4000余万元。乐山市针对省安办挂牌公示的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成立重大隐患整治小组,投入资金4.5万元,并多次深入一线逐条逐项进行现场督查,目前挂牌公示的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隐患整改。内江市将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挂牌督办,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并向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年底对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攀枝花市2011年5月在《攀枝花日报》公告了24项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明确了整治责任、措施和时限,并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广安市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定期报告制度,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延伸到乡镇村社和企业车间班组,坚持一般隐患即查即改、较大隐患跟踪督办限期整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市、县两级挂牌整治。
(四)健全统计报送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整治的执行力。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4号)的要求,省安办印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川安办〔2011〕19号),对2010年全省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的同时,对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局调度统计处(统计中心)每月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其中,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凉山、攀枝花以及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中的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均按要求每月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及报表,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提供了信息支持。与此同时,省安办每季度均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对全省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通报,除了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建议,提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执行力,加大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发展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政府部门抓得紧,企业排查治理不主动。一些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提高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倾向依然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停留在临时阶段,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隐患整改不彻底。一些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不清晰,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对安全隐患整治没有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部分企业基础条件差导致隐患迟迟不能彻底解决。
(三)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仍然相当严重。“三超”、“三违”、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现象在各个行业(领域)、各地区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导致的事故不断发生。
(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地区及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不重视,存在“不催不报”的情况,没有按照“月统计、季通报”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有厌倦情绪,敷衍了事。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自觉坚定地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引导企业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注重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着力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安全监管监察责任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力推进并力争在2年内提前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任务。该项工作是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系统工程。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积极性,明确细化责任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坚持预防为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强化超前部署,责任落实和追究,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增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在煤矿方面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十项要求,立足实际加强对交通运输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监督管理的信息互动机制;四是要认真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切实提高隐患治理效率。
(四)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节后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充分认识抓好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针对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各类矿山企业的特点,提出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要求,督促落实安全措施。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要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是要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新的一年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五)完善统计基础,健全隐患排查信息统计制度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工作。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统计工作的经验和方法,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数据质量,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加强统计分析,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省安办将每季度对各地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考查各地区、各部门、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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