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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专项督查 发现隐患76条

  • 2011年08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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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11年6月中旬至7月底,市安监局组织人员,邀请安全专家组专家参与,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省市安监局露天采石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组查出隐患整改情况、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标准化达标企业持续改进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工作。

  专项督查共抽查11个产矿区(市)县的非煤矿山企业22家,发现隐患76条,责令20家企业限期整改,责令4家企业停产整改。

  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开采设计与现场严重不符,没有按开采设计组织开采。二、安全标志不足。缺矿区采场边界、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坠落等安全警示标志。三、堆土场管理不规范,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沟排水能力不能应对暴雨、大暴雨。四、防尘设施管理不善,封闭不严,防尘设施未按规定投入使用。五、开采现场台阶不规范,台阶缺失,部分台阶过高、过陡,开采坡面角度过大,有伞檐、危石,有的还存在一面坡一面墙开采的现场。

  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区(市)县安监局向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指令,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产或立案调查。市安监局要求对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报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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