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专项督查 发现隐患76条
专项督查共抽查11个产矿区(市)县的非煤矿山企业22家,发现隐患76条,责令20家企业限期整改,责令4家企业停产整改。
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开采设计与现场严重不符,没有按开采设计组织开采。二、安全标志不足。缺矿区采场边界、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坠落等安全警示标志。三、堆土场管理不规范,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沟排水能力不能应对暴雨、大暴雨。四、防尘设施管理不善,封闭不严,防尘设施未按规定投入使用。五、开采现场台阶不规范,台阶缺失,部分台阶过高、过陡,开采坡面角度过大,有伞檐、危石,有的还存在一面坡一面墙开采的现场。
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区(市)县安监局向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指令,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产或立案调查。市安监局要求对逾期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报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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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