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一房地产公司因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罚款20万元
8月17日,资阳消防监督人员在对资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工程3、4号楼设计为高层商住建筑,属一类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将消防设计报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建设,但该工程地下室已施工完毕却未经消防审核。消防部门调查发现,该工程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的违法事实,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停工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建筑大楼已经停工整改并缴纳罚款。 (黄建伟 记者 刘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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