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资阳市一房地产公司因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罚款20万元

  • 2011年08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分享到:
  8月29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资阳市一房地产公司因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被该市公安消防支队给予20万元行政处罚,创下了该市近年来单笔罚款最大、处罚最重的消防行政处罚纪录。

  8月17日,资阳消防监督人员在对资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工程3、4号楼设计为高层商住建筑,属一类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将消防设计报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建设,但该工程地下室已施工完毕却未经消防审核。消防部门调查发现,该工程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的违法事实,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停工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建筑大楼已经停工整改并缴纳罚款。 (黄建伟 记者 刘宏顺)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