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煤监分局一季度共监察煤矿70矿次 查处隐患910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3.21”视频会议和省局林书成局长3月30日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二季度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川南分局于4月2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了8项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监察矿次和质量,监察计划矿井数量增加40%,,在“三项监察”中,做到细、实、严,对整合技改矿井和存在瓦斯、水害等重大隐患的矿井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二是创新监察方式,明查暗访、突击监察,定期开展解剖式监察,帮助、指导县乡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驻矿安监员及煤矿企业管理人员辨识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三是把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向乡镇人民政府延伸,分局各监察室定期开展对县、乡两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督促和检查,重点指导委托执法、文书制作及适用法规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共同着力于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四是集中优势监察力量,每月对事故多发县和重点产煤县开展一次集中监察执法,及时向当地政府下达煤矿安全监察建议书,为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参考。
五是完善事故倒查、监管监察问责等制度,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事故矿井复工复产条件,全面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六是落实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川南煤监〔2011〕25号),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把关,深化煤矿瓦斯治理,落实防治水规定,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七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切实做好清明节及劳动节期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八是坚持“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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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