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监察分局对渠县煤矿节后复工工作进行督察
渠县煤管局、安监局联合向各煤矿企业转发了达州市安监局《关于加强2011年春节前煤矿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节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煤管局局长为组长,煤管局、安监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节后复工验收工作组。二是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和“责任倒查制”的原则,严把煤矿节后复工验收关,验收时一并把企业申请的掘进工作面纳入验收和审批范围。三是复工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与企业实际控制人、煤矿矿长进行安全警示谈话,分别填写《渠县复工煤矿实际控制人安全警示面谈卡》和《渠县复工煤矿矿长安全警示面谈卡》。
督察组在座谈会上通报了对大发煤矿和龙峡煤矿检查发现的24条安全隐患,对大发煤矿迟迟未进入建设程序提出批评,要求监管、行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基建进度,坚决打击边建设边生产行为。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渠县煤管局、安监局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思路,对近期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节后复工验收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强化措施,务求实效,督促煤矿企业细化隐患排查,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全员培训和新工人“传、帮、带”工作。三是两局工作形成合力,加强对建设矿井的技术管理和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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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