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1-9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川安办〔2011〕14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7号)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完善隐患排查信息统计月报制度,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将我省2011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1-9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98250家,共排查一般隐患141911项,已整改137354项,整改率97.28%;排查重大隐患182项,已整改72项,整改率39.56%;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10项,落实治理资金44220.32万元。
(二)工矿企业情况
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煤矿、非煤矿山等工矿企业43158家,共排查一般隐患62511项,已整改60393项,整改率96.61%。排查重大隐患33项,已整改销号16项,整改率48.48%,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7项,落实治理资金6484.34万元。
(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情况
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55092家,共排查一般隐患79400项,已整改76961项,整改率96.93%;排查重大隐患149项,已整改56项,整改率37.58%,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93项,落实治理资金37735.98万元。
(四)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69家,共排查一般隐患10992项,已整改10639项,整改率96.79%;排查重大隐患21项,已整改17项,整改率80.96%;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4项,落实治理资金2806万元。
二、1-9月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工作情况
(一)责任目标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省政府召开安委会、电视电话会等一系列涉及到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打非”专项行动。其中,成都市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成安委〔2011〕43号),对国庆节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德阳市开展“5.12”三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打非”专项行动;广元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广安委〔2011〕9号),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从7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危险设施、危险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并明确了安监、公安、经信委、交通、建设、水务、国土、质监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其中,成都市在道路交通方面加强了重点线路、重要路口及热点旅游线路的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工作,组织开展了酒后驾驶、“三超”和货车、摩托车、电瓶车、老年骑游车、农用车违规载客及工程运输车、校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重点对16个有非煤矿山企业的区(市)县开展了专项检查,龙泉驿区、彭州市、双流县、金堂县、大邑县等非煤矿山企业较集中的区(市)县以及亚东水泥、拉法基等大型非煤矿山企业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开采台阶不合规定、防排水系统不健全、粉尘危害严重等36处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德阳市重点对四川美丰、金路树脂、广汉金雁花炮厂、中航油(广汉西外)油库等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18项,其中现场整改16项,下达《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2份,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工商贸企业安全检查组对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厂、四川蓝星机械有限公司、四川航空液压机厂等市属及以上企业进行了检查;阿坝州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反双超”和进出州、县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设立固定执勤点,加强国、省、县道及旅游交通干线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加强巡逻管控力度。
(三)尽职尽责,加大投入,加强监察执法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密结合实际,针对普遍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和无证无照、私采乱挖、死灰复燃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认真部署,紧盯重点,强化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成都市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情况、危化生产企业15类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实施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量储存和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全面治理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先后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成都新辉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银鹏天然气有限公司在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对104油库、成都金奥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银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鲁能八里庄CNG加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会同市能源办对城乡结合部液化石油气从业单位和非法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行为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共取缔非法经营点6个,查获并暂扣液化石油气钢瓶148只;遂宁市对全市露天采石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掌握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废弃、已关闭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基本情况,各企业的重大隐患、灾害情况,建立完善相关数据库,对冶金企业(铁合金、炼铁、炼钢、轧纲生产企业和使用频炉炼铁、炼钢的铸造企业)摸底,并全面细致进行一次监察执法检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广安市7个县(市、区)都设立了百万元以上的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大隐患的整治。各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在加大整治、落实监控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部门的专项经费,各单位挤出资金,全于用力隐患的治理。
(四)健全统计报送制度,为隐患排查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4号)的要求,省安办印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川安办〔2011〕19号),对2010年全省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的同时,对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工作,每月均按时上报隐患排查统计报表。其中,巴中、成都、遂宁、广元、德阳、甘孜、阿坝7个市(州)除每月按时上报隐患排查统计报表外,还认真总结了1-9月以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地区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彻底,甚至流于形式。
(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地区及个别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不重视,没有按照“月统计、季通报”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产生厌倦情绪,敷衍了事,存在统计数据不准确、上报数据不及时、未开展总结分析、不上报总结材料等问题。其中,前两个季度均未按要求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的有达州、广安、乐山、绵阳、南充、攀枝花、雅安、宜宾、资阳、凉山等10个市(州),到目前为止,仍有多数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未按省安办要求报送季度的隐患报表和总结。
(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进展较缓慢。前三季度,全省排查出重大隐患182项,整改72项,整改率仅为39.56%。少数地区和单位因资金困难或诸多原因,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的整治,危及当地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健全隐患排查信息统计月报制度,加强统计报送工作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近年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报送制度,部分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更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执法行动,着力提高各类隐患直至重大隐患的整改率。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尤其要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并按要求写出季度总结,这项工作将纳入年底目标考核,作为考查各地区、各部门、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建立季度总结通报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季度总结通报制度,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建议,省安办每季度均对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各地区也应按照省安办要求,逐级对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着力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
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地区要更加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更加扎实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将各地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定好转。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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