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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及制品检验实验室温湿度》校准规范项目通过审定

  • 2016年12月23日 15时19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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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省纤检局承担的四川省地方计量技术法规项目——《纤维及制品检验实验室温湿度》校准规范编制任务,通过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技术法规审定委员会专家审定。

  纤维及制品实验室温湿度环境条件对纤维及制品物理性能检验结果有非常显著的影响,所以国家以GB6529—2008《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标准对纤维、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大气作了规定,标准规定纤维、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5%±4%:试验用特定标准大气温度:23℃±2℃;相对湿度:50%±4%。

  现各实验室由于无统一的校准规范,使用的温湿度测量设备及测量方法千差万别,检测出的实验室温湿度数据很难被采信,通常是难于取信于温湿度检测人员自己。JJF(川)×××-2016《纤维及制品检验实验室温湿度》校准规范的发布、实施将为纤维及制品检验实验室温湿度的校准、检测提供技术法规依据,确保实验室温湿度校准、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为实验室环境条件符合标准要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法规保障。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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