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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质监局严控掺混二甲醚液化石油气进入达州市

  • 2015年06月11日 11时18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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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气瓶安全、在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和未经许可进行充装等问题。达州市质监局“四项制度”,严控掺混二甲醚液化石油气进入达州市:一是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建立产品购销台帐制度,督促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及二甲醚批发单位如实记录每一批产品的进货源、数量、销售渠道等;三是建立气瓶充装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制度;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含量超过3%限量要求的充装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有效杜绝了掺混二甲醚液化石油气进入达州市。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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