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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荣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 2015年02月04日 14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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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座谈会上,泸州市正式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钢向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进行了授牌。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内63个城市的主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共同探讨质量强市的新思路、新举措。

  会议介绍,“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我国质量工作最高荣誉奖。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份的105个城市提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请,经质检总局组织专家评审,63个城市先后获批开展创建活动,其中深圳等11个城市已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四川省仅有成都市和泸州市。

  会上,刘强以《以质量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题,作了交流发言。他说,泸州市历来重视质量工作,早在1995年就提出“质量兴市”战略。20年来,泸州市把提升产业质量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健全产业质量发展机制;强化基础建设,筑牢产业质量发展根基;强化质量提升,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强化质量监管,完善产业转型升级质量保障,着力推动“泸州制造”向“泸州创造”转变、“泸州产品”向“泸州品牌”转变、“泸州速度”向“泸州质量”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泸州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排位连续多年保持在四川省前列。2014年,泸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9.7亿元,比2013年增长11%,增速居四川省第1位。刘强表示,泸州市将以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开展质量工作新局面,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路子,把泸州发展全面推向“质量时代”。

  国务院参事张纲对泸州市创建质量强市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点评道:“泸州市通过质量强市建设工作,促进了一、二、三整个产业的转型升级。”

  最后,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在讲话中指出,质量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核心目标和新的动力。他要求,要树立追求质量的城市发展理念,建立大质量的观念和推进机制,发挥广大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尤其要发挥示范城市的标杆和引领作用。他强调,示范城市要在创新质量发展理念、构建“放管治”质量提升格局、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以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契机,建立起放活市场、科学监管、多元共治的质量工作新格局。实现“有质量的发展”,必须有机构和队伍作保障,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负责质量发展、宏观质量管理的机构和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计划通过3~5年的努力,指导100个城市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宽进严出、好中选优的原则,批准命名30~50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严格控制批准命名城市的数量,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不再发挥示范作用的,将取消示范城市称号,确保此项活动的权威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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