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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部分金银制品采用“盎司”等非法定计量单位

  • 2014年05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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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质检总局公布了2013年对全国金银制品加工、销售和收购领域进行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结果。检查发现,金银制品加工、销售企业计量器具不合格率分别为12.92%、11.29%,部分金银制品使用“盎司”等非法定计量单位。

  本次监督检查在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分别抽查金银制品样品9278件和11.1957万件。其中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样品分别占0.64%和1.46%;在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检查与金银制品生产、销售的计量器具分别为2445台和25012台,其中不合格、未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使用的计量器具分别占12.92%和11.29%。

  本次检查结果表明,全国金银制品加工和销售领域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个别产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主要集中在金银产品使用“盎司”,如有的金银制品直接印制“盎司”,有的在说明书、标签上只标注“盎司”。

  检查结果还表明,部分金银制品加工、销售企业使用不合格、未经检定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问题较为突出。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金银制品企业法制计量意识不高,缺乏必要的计量常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质检部门都依法进行了查处或责令整改。质检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监督检查成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的贯彻落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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