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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终获刑

  • 2012年07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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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1日接群众举报,营山质监局、营山县公安局在丰产乡龙马村现场查获一非法生产加工牛油窝点,当场扣押牛油4214.5千克、半成品牛油181.5千克、牛油渣596千克。经四川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该牛油酸价为2.76mg/g,铅为0.85mg/g,其重金属含量超过了食用动物油脂的国家安全标准0.2mg/g。当事人郭秀琼于2012年3月28日被营山县检察院依法予以逮捕。经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郭秀琼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2年6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食品安全是国家关心的重点,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任何违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终将受到严厉的打击和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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