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质监局开展液化气充装站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气瓶定期检验情况,充装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充装站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情况,报废气瓶的处理登记情况,气瓶充装记录、电子标签的使用、管理制度上墙等情况,检查情况总体良好。
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对钢瓶的登记不够完善、充装前自检记录不完整,检查人员已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检查过程中,新津质监局为企业发放了成质监特〔2012〕43号文件,要求企业按照文件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的自由产权液化气钢瓶情况上报。
下一步,新津质监局将对本次检查结果进行后续跟踪,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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