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质监局关于注销南江县松鹤面业等18家企业2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总局、省局审核,已决定注销南江县松鹤面业等18家企业2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从批准注销之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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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