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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质监局对2011年9月食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情况

  • 2011年10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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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开展的食品质量抽查中,新都区斑竹园镇正旺食品厂等3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淀粉制品及2批次食用菌制品经检验不合格。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正在进行调查处理之中。

  此次淀粉制品及食用菌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防腐剂)以及菌落总数超标。山梨酸是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食用菌制品中山梨酸最大使用量为0.5g/kg,淀粉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菌落总数是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

  成都市质检院食品中心主任叶梅认为:造成山梨酸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理解不准确,导致设计生产配方不符合标准规定;二是个别企业生产过程未严格按照生产配方投料、计量不准确或混合不均匀造成;三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不排除故意添加的行为。造成食用菌菌落总数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操作工人个人卫生或生产工器具清洗消毒不到位;二是生产环境卫生状况差、包装材料被污染等;三是工艺控制不严,杀菌强度未达到要求等原因所致。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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