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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冒牌婴幼儿乳粉一经发现一律销毁

  • 2016年04月07日 12时13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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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日表示,生产销售冒牌婴幼儿乳粉属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必须对涉案乳粉立即扣缴、一律销毁;支持消费者向冒牌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法索赔。

  针对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的假冒“雅培”“贝因美”商标婴幼儿乳粉案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该案是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收购廉价乳粉、包装变形的乳粉加工罐装冒牌乳粉的案件。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已督促该冒牌产品流向地河南、安徽、江苏、湖北进一步追查涉案产品,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冒牌婴幼儿乳粉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徐庆松)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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