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南充华瑞药业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6年第49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南充华瑞药业有限公司、乐山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广元市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本局将依法注销上述药品批发公司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南充华瑞药业有限公司、乐山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广元市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将予注销(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785790)。
现予以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
1.拟注销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doc
2.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南充华瑞药业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pdf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