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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开展医疗机构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

  • 2015年04月28日 15时44分
  • 来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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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及时出台《遂宁市在用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重点品种、检查内容等。

  二是大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和专项检查要求。

  三是积极组织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要求从设备的购进、贮存、使用、校验、维护、不良事件监测等方面进行检查。目前,遂宁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中医院等3家三级医疗机构和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7家二级医疗机构已基本完成自查工作,对在用的医用CT、B超、心电图机、婴儿培养箱、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10个重点品种设备进行清理,共汇总上报952台设备相关情况,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使用科室名称、使用状态等作了详细登记。

  下一步,遂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各县区局、分局开展现场检查,加强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据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等有关规定严格查处。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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