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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取得成效

  • 2017年05月17日 15时36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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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去年以来,乐山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查处违法案件9件,没收违法所得85万余元。

  该局狠抓案件查办,加大对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与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线索移送长效机制,强化对公用企业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线索的排查和核查力度,对确认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宣传,通过悬挂标语、登记窗口LED屏、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制作宣传横幅17条,LED屏播放滚动广告92条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

  同时,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加强对公用企业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电力、供水、供气及公交等公用企业负责人14次,指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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