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工商查办百万传销大案
经查,彭某等人以销售山东某集团研发的黑大蒜产品为由,先后在眉山、乐山、资阳、昆明等地采取授课方式宣传黑大蒜产品的好处,并通过高额薪酬吸引大量社会群众参与并发展下线,大部分会员缴纳会费后并未领取等额黑大蒜产品,只为赚取高额薪酬奖励,其所获奖励均来自下线会员缴纳的会费。
该组织发展新会员的奖励模式有三种:一是直推奖,即发展新会员可领取会员缴纳会费的15%作为奖金;二是对碰奖,即发展两个新会员,可分到两个新会员缴纳会费(按照缴纳金额较少的会员会费计算)的15%作为奖金,对碰奖可往下线持续领取;三是见点奖,即为下线每发展一个新会员,上线就可领取200元奖励。
截至案发,彭某等人已在眉山发展会员670余人,涉及金额700余万元,其行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目前,眉山市工商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此案也是眉山市工商局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期间查处的一起典型传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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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