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工商局查处一起互联网违规广告
当事人行为构成了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绵阳市工商局科创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近年来,一些食品、保健品经营企业在各种利益驱动下,不顾法律、法规规定,在商品营销广告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经营者在推广食品或保健品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准确使用广告用语,不能抱有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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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