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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旺苍县:新电瓶车出故障 消委来帮忙

  • 2016年06月14日 16时54分
  • 来源: 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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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新买的电瓶车,使用了不到2天,时常出现无故断电现象,这着实让消费者高女士气恼不已。日前,嘉川消委分会成功调解了此纠纷,商家陈某退款高女士3000元。

  2016年5月28日,高女士在旺苍县嘉川镇某电动车行购买一辆新日飞驰2代电瓶车,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高女士将自己的一辆旧电瓶车作为货款支付,同时再支付给商家3000元。试车后,高女士觉得选购的电瓶车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就高高兴兴的骑着新买的电瓶车回家了,但在回家途中出现无故断电现象,高女士想新买的车可能是因为电瓶电量不足,回家充满电就可以了。5月29日,充电完成后,购买的电瓶车依然时常出现无故断电现象,当时高女士就给商家电话联系告知了故障情况,同时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和退回自己的旧电瓶车。5月30日,高女士找到商家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和退回自己的旧电瓶车,但是商家不同意,许诺只能给予维修或者跟换一部相同型号的新车。

  无奈之下高女士请求旺苍县嘉川消委会帮助解决,接到投诉后,消委分会工作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讲解了新消法。并结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在电瓶车售后服务中明确说明了在购买新车7日内,可以就消费者要求退还购货单上的货款金额。

  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愿意按高女士的要求全额退款3000元,同时退还高女士的旧电瓶车,高女士则支付商家50元新车磨损费。高女士对此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满含激动的热泪的对12315工作人员说“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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