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当地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创新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日常监管执法机制。在油品质量方面,要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的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在日常经营行为方面,要重点查处未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油品的质量、用途、牌号、等级、价格、供应、市场信息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
《通知》提出,要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油品质量等突出问题。要以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线、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集中地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的、历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科学制定抽检工作方案,严格履行抽检工作程序,切实提升抽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抽检工作结束后,对于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要依法进行查处。抽检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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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