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广安市邻水县重处两起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案

  • 2015年04月03日 15时41分
  • 来源: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 【字体:
分享到:
  在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5”中,广安市邻水县工商质监局注重加强商品质量抽检,重点开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回应广大群众对商品质量问题的关切。该局与重庆市质检院、四川省质检院、广安市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确定重点检验商品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抽检行动,确保定向抽检效果。

  专项行动期间,该局分别对A鞭炮厂生产销售的2批次烟花爆竹和B烟花爆竹公司销售的10批次烟花爆竹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上述两公司共有11批次的烟花爆竹不合格,该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A鞭炮厂生产销售的2批次不合格烟花爆竹案值19.62万元,其中不合格D20发财全红炮25200圈、不合格龙虎电光炮(B6)1600圈。B烟花爆竹公司销售的9批次不合格烟花爆竹案值13.01万元,其中不合格组合烟花400个、不合格爆竹31703圈。

  目前,该局已依法对A鞭炮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464元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对B烟花爆竹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538.2元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