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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消费者要敢于向“最终解释权”说不

  • 2015年02月10日 14时59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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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节日消费要理性理智应对商场和网上的促销诱惑,以及旅游行业的超低报价,消费者要敢于向“最终解释权”说不。

  据省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介绍,节日期间,各大商场都会搞一些商品促销活动,比如“买一送一”“买100送50”等活动,这种优惠方式看上去优惠,但实际上是让消费者再次消费的“诱饵”。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理智应对赠券、打折、返现金等促销诱惑。不少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环节上,增加不公平的交易条件或不合理规定,面对出现的问题,商家总是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为借口,这些均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要敢于与商家交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上网购物时,应选择合法的购物网站,不要只关注“低价”。付款时,要考虑运送和其他费用,购买前要认真阅读网页上的附带条款。同时,应在网上和卖家进行详细沟通,物品的各种特征都要问清楚,聊天记录均可作为卖家承诺的证据。快递员送货上门后,要当面检查清楚,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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