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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淘宝店主对刷进行虚假交易 我省查处首例网店“刷信誉”案

  • 2015年12月18日 11时4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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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某茶叶销售经营点利用网络虚构交易提升信誉,该市工商局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网店进行了处罚。这成为我省工商系统查处的首例网店“刷信誉”案件。

  据省工商局11月26日披露,今年7月8日,内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该市东兴区中兴路一居民楼开展检查时,发现了这家网店经营者存在涉嫌刷单行为。经查,当事人黄某为提升“**商贸”、“甜城**1981”网店在淘宝上的信誉度,与有同样需求的其他淘宝店主相互“刷单”,进行虚假交易,然后为店主做出信用评价。从2015年2月起,当事人虚构交易行为150单,虚构交易金额3005元,支付刷单费用1200元。

  内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处有往来“空包”。与真实购物不同,刷信誉所发出的包裹中未装有物品。通过“空包”上快递单的信息,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电脑中调取了他进行“对刷”(相互“刷单”)的聊天记录,以及虚构的150单交易记录。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通过刷单虚构交易提高信誉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并改正错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内江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从轻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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