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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公布冬季取暖用品质量监测结果

  • 2014年01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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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四川省工商局对成都等地流通领域销售的室内加热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保暖内衣等冬季取暖用品进行了质量监测。22日公布检测结果显示,其中11款储热式电热暖手器、3款室内加热器、6款保暖内衣不合格。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监测主要对室内加热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气绝缘、固体绝缘、电源连接、电流等指标进行了检验;对保暖内衣的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异味、纤维成份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四川北山商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分公司、成都市北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分公司、成都大发电器城隍庙市场南岳电器批发中心等电器行销售的共计11批次储热式电热暖手器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安全标志、输入功率、电流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等指标问题突出。

  而岳池县美好家园商业有限公司、巴中德惠百信超市有限公司、巴中德惠百信超市有限公司三家公司销售的室内加热器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标志和说明、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问题。而许振波(广元市利州区南河骏仕锦城一楼9号门面)、大众超市(黑水县芦花镇长征街原子弟校)等6地销售的保暖内衣,则主要出现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的情况。

  目前,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不合格商品进行市场清查。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冬季取暖用品时,应选择正规、售后服务较好企业的商品,不能单纯以价低作为选择购买商品的条件,同时注意看是否有3C认证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等。 (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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