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工商慧眼识假 冒侵权绒线无处逃
经查,当事人朱某所经营的绒线为鄂尔多斯市雪羔绒绒毛线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但在绒线的外包装上都突出显示着“鄂尔多斯”文字图形标识。执法人员敏锐地察觉到,“鄂尔多斯”做为驰名品牌是会轻易与他厂“下嫁联姻”的,多半又是不法者在“傍名牌”。执法人员当即对尚未销售的涉嫌侵权的绒线实施了扣押。据朱某交代,他于当月从重庆市区一批发部以均价92元/公斤购进了上述绒毛线140公斤,并以均价112元/公斤销售出30公斤,其经营额为15680元。
经查询,“鄂尔多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从未授权鄂尔多斯市雪羔绒绒毛线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绒线制品。执法人员通过向当地工商部门发协查函,得到了“鄂尔多斯市雪羔绒绒毛线制品有限公司已注销”的回复。执法人员由此判定,当事人销售的绒线包装上,将“鄂尔多斯”注册商标作为其商品的名称和装潢突出使用,误导消费者,造成了严重地市场混淆,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对此行为,工商机关将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从重处理。
责任编辑: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