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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工商局查获600瓶“歪茅台”

  • 2013年01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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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记者获悉,广元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川陕高速棋盘关收费站处,从一辆赤水市至包头市的长途客运班车上查获50件所谓“茅台内供酒”,共计600瓶。

  现场检查发现,该批酒整件外包装共有两层,第一层印有“富贵天成”字样,标注生产厂家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宴宾酒业有限公司”。在“富贵天成”的外包装内,第二层外包装上标注的是“茅台内供酒”和“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内部专用酒”字样。瓶贴显示“茅台内供酒”,并标注“职工专用酒”,生产厂家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查单瓶外包上的条形码,显示的信息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某酒厂所拥有的商品条形码。综上,从外包装上看,产品包装的标识标注内外不一。

  执法人员电话咨询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实,目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未生产此类“内供”酒。

  综合前期调查情况,该批酒涉嫌侵犯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广元工商部门已依法对该批酒进行扣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向政 记者 侯静)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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