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网络传销案成功告破
农业公司动“歪脑筋”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利军于2010年1月21日注册成立仁寿县幸福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2011年2月24日,该公司将注册资本从3万元变更为100万元;2011年4月12日,公司更名为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变更为300万元。但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福寿酒”和“福缘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因销售业绩不佳,2011年4月起,犯罪嫌疑人陈利军伙同他人利用专业网络技术人员,先后设计了公司网站和员工管理系统,通过制定会员入会、层级关系、薪酬奖励等管理制度,全面确立了幸福缘公司的网络传销模式。幸福缘公司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宣传公司制定的薪酬奖励制度,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销售公司产品为名,有门槛地吸纳会员和发展商铺。会员在公司网站登记注册后,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下线获得公司薪酬,会员发展下线分为左、右两条分支,采取“双轨制”,进而形成金字塔形层级关系。
数万群众上当受骗
按照幸福缘公司网站设计模式,加入者下线左右两条线的业务单数分别至少达9单,加上自己的1单,总计19单共购买5700元的产品,方可成为公司正式会员。
南充一王姓群众缴纳300元“门槛费”后,便入会成为会员。“我就收到了一盒‘福缘茶’。”他说。经调查取证,“福寿酒”和“福缘茶”等产品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价值且是从成都五块石市场等地收购散茶、葛根粉、散酒等进行包装而成。
而幸福缘公司和传销组织、骨干人员所获不法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层层下线人员加入时所缴纳的产品费。如某位星级会员仅花300元购买一单产品,其发展的下线购买了26763单共计800余万元的产品,该会员从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3月15日,在短短的3个半月内已获公司发放的工资、奖金、督察红利共计23万余元。但一旦资金链断裂,必定面临“崩盘”局面,严重扰乱经济秩序。 (记者 文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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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