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工商局开展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管交叉检查
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泸州市纳溪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利明率领消保股相关人员及各工商所所长、分管副所长组成检查组,开展了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管交叉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抽签决定检查各所的顺序及检查网格,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个工商所管辖随机抽查食品经营户15户,其中主要街道及农贸市场10户,校园周边、居民小区、沿公路食杂店5户,从制度建设、食品质量和档案管理等方面检查各基层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一查主体资格,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二查制度建设,重点检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临界食品提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及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三查监督管理,检查工商干部是否履行监管职责,监管痕迹是否体现;四查食品质量,重点检查经营户销售的食品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存在过期、变质、霉变生虫等问题,预包装食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散装食品是否在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等;五查档案管理,检查《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程序、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电子档案与书式资料是否一致。根据《纳溪区工商局食品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要求,检查组一行对各经营户情况进行了现场打分,检查结果报请领导批准后将予以通报,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各工商所目标考核的依据。
此次交叉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60户,查扣过期、变质食品92种共计6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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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