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公开点名谴责尖沙咀两家不良影音店
被香港消委会谴责的两间店,分别位于弥敦道80号金銮大厦地下的“时尚数码”,以及重庆大厦地下的“日东公司”。2010年,香港消委会分别接到62及27宗关于“时尚数码”及“日东公司”的投诉,今年1-7月投诉“时尚数码”的个案有33件,“日东公司”有21件,涉及款额达到160万港元。投诉涉及的产品主要是摄影器材(如相机及配件)及电脑产品。
香港消委会承认,该两店以游客为目标,以饵诱式及误导手法欺客,10多年来仍未杜绝。去年,有深圳游客被门面的品牌灯箱吸引,误会是有关品牌的专营店,于是在“日东”花1500元购买相机,付款后店方才说没有货,介绍他转买另一部相机。游客返回深圳后发现,这款相机只值600元,遂向消委会投诉后得以换货。有上海客以8000元的价格在“日东”购相机防震镜头,付款后发现镜头不防震,又被店员游说多付4100元另购新款镜头。结果新购的贵镜头同样不防震,也只值2300元。经交涉店方只愿7折退款。
香港消委会已不断就这些商店的不良销售手法提出警告,但两店无视劝导,因此决定公布两店名称,并告知香港旅游事务署、香港旅游发展局,通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国家旅游局,公开此两店的不良销售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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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购买影音产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购买心仪产品或牌子前,详细搜集有关产品及价格信息;切勿购买不熟悉的牌子或型号之产品;验货前切勿付款;若对产品的价格存疑,消费者可到不同地区或信誉良好的店铺货比三家;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店铺开出发票,详列相关产品资料及售后服务条款。 (记者 孙琪 实习生 袁艺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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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