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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汉源查获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电池违法行为

  • 2011年06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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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26日,乌斯河工商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两名外地人在皇木镇以电池以“以旧换新”的形式,用全新南孚电池换购当地群众手中的旧电池,但是换购的新电池完全不能使用,大量群众上当受骗。

  接举报后乌斯河工商所高度重视,迅速向县工商局和皇木镇党委政府汇报,制定行动方案,寻求乌斯河派出所协助。下午1时,乌斯河工商所、派出所,在乌斯河镇下沙坝处将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电池的两名不法商贩一网成擒,缴获尚未销售的伪劣电池2箱、销售伪劣电池违法所得3400元。

  经查,当事人吴某、曲某在成都市荷花池批发市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一批假冒南孚电池价值6000余元,并将该批电池运至汉源县皇木镇予以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吴某、曲某谎称所销售的南孚电池是厂家新包装,欺骗消费者,又采取“以旧换新”补差价的销售方式,利用了部分消费者贪小便宜的心理,许多群众上当购买了无法使用的电池。调查过程中,乌斯河工商所在派出所的协调配合下,多次走访受害群众家中调查了解情况,逐一核实购买票据,将被骗的2262元全部返还给受骗消费者,并向当地群众宣传消费常识,提醒消费者莫贪小便宜。6月15日,乌斯河工商所将最后的384元交还给了皇木镇百货经营户王小平,王小平接过被骗的钱时,一再表示感谢,并表示吸取这次教训,以后再也不贪小便宜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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