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纠纷
12月13日上午,罗江县综合市场17户从事腌卤经营的经营户情绪激奋地来到该局局长办公室,要求帮助解决综合市场物业管理收费过高和收费不公平的问题。詹局长在听取经营户相关情况后高度重视,一边安抚群访人员情绪,一边派专人负责调解处理此事,要求执法人员及时做好调处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升级,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由于正值该县“两会”召开期间,该局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县政府、县政法委进行了报告。
经了解,德阳楷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收取2012年物业管理费时,市场管理人员态度生硬,强行将市场大棚两侧的腌卤摊位费从3000元涨至4000元,17户经营户如不在当日12时前交清摊位费,物业公司将重新招租。由于市场内其它从事腌卤批发的摊位的管理费较低,对他们的生意造成冲击。经营户纷纷表示,如果市场公司不降低收费标准,不对其它同类经营户一视同仁,他们将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采取集体上访甚至其它一些过激行动。楷城公司认为,因物价和人工工资上涨,加之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公司投入较大,如果继续保持原来的收费标准,市场将无法运转,并且摊位费的收取是按照口岸好坏确定收费标准的,该17户腌卤摊位所处的位置好,人流量大,生意好,因此收费高于其它摊位。公司在收费前进行过前期调查,认为此标准合理。执法人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明确指出,市场公司与业主是相互依赖的关系,只有加强合作,才能达到共赢,公司要认识到市场的公益性质,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市场业主也要理解物业公司。经执法人员反复做工作,物业公司同意按照3600元/年的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并且两年内不再上涨。至此,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场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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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