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旅游对农民增收贡献的调查报告

  • 2017年07月05日 15时23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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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州按照“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产业发展思路,在优先实施全域旅游化发展过程中,发展多模式、多层次、多方位的乡村旅游业,重点培育发展公路沿线民居接待、农家乐、乡村酒店、骑游驿站等。把握游客“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需求,鼓励农牧民进入餐饮娱乐、商品营销、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加农牧民二、三产业收入。为全面客观反映近年来甘孜州旅游发展现状,研究分析旅游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州统计局经省统计局涉管处批准(川统计函[2016]70号),制定下发了《旅游发展对农民增收贡献调查报表制度》(甘统计【2016】63号),对旅游发展较好的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雅江县、稻城县、色达县的126户农户,开展了旅游对农民增收贡献的专题调研,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户生活状况、住户成员情况、及劳动力从事旅游获得的所有收入。调查农户涉及农家乐、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及温泉洗浴其他服务业等旅游行业,通过填写《2016年旅游发展对农民增收贡献调查问卷》、《旅游发展对农民增收调查表(户表)》及与抽中农户的入户访问,详细交淡,了解、收集、掌握了旅游对农民增收贡献的第一手资料,通过汇总、分析,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州旅游发展较好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公路沿线的乡镇,六个县均抽取的也是旅游发展较好的乡镇,康定市抽取了被世人称为“光与影的世界”“摄影家的天堂”的新都桥镇农民10户,抽取了具有高原田园风光、木亚文化的瓦泽乡涉旅农民5户,抽取了依托二道桥温泉和木格措景区的雅拉乡涉旅农民5户,泸定县涉旅农户主要集中在杵坭乡和磨西镇,杵坭乡以红樱桃为核心的农家乐乡村旅游,磨西镇则以海螺沟冰川森林公园、燕子沟红石滩自然生态旅游为代表。因此,这次农户涉旅调查样本主要分布在这两个乡镇,杵坭乡3户,磨西镇17户。稻城县香格里拉镇亚丁村20户,主要经营的项目是:导游、房屋出租、马帮运送。其余三县均抽取的是当地旅游对农民增收有代表性的农村家庭作为调查样本。

      二、数据分析

      (一)调查户特点

      1、旅游从业人数占比高

      从六个县126户抽中农户调查汇总资料显示:2016年调查的126户共有家庭人数618人,其中:家庭从业人数328人;家庭从业人数中从事相关旅游人数80人;家庭经营旅游人数189人;在外从事相关旅游人数26人。从事旅游人数合计295人,占家庭从业人数的89.94%。

      2、调查户文化程度参差不齐

      从调查的126户户主文化程度看:大多数为小学和初中,其中:小学为42人,初中为45人;高中15人;大专及以上12人,其余为未上过学,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个别的也有上过大学。

      3、从业户主年龄结构差距大

      被访问户主年龄在30岁以下17人,30-60岁的103人,其余户主年龄在60岁以上。

      4、家庭从事旅游业时间稳定

      126户农户中从事旅游时间3年的51户;5年的50户;其余均在8年左右。

      5、家庭住房条件及生活设施较好

      调查户均有稳定住房,由于区域特点,调查户45户是框架楼房;25户为砖混楼房,其余为砖混平房及其他住房结构。农户家都拥有电视机、冰箱、手机等基本家用电器,59户拥有电脑,72户拥有汽车、27户拥有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农户均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调查户收入

      1、旅游人均总收入占人均总收入比重较大

      126户抽中农户调查资料显示:被调查的126户农户2016年人均总收入为26860元,其中:旅游人均收入为21283元,占人均总收入的79.23%,在四大收入组成中,工资性人均收入4554元,其中:旅游人均收入3051元,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达70%。家庭经营人均收入11725元,其中:旅游人均收入9795元,占家庭经营人均收入的比重达83.54%。财产性人均收入8680元,其中旅游人均收入为8437元,占财产性人均收入的比重为97.2%。转移性人均收入1902元。

      2016年家庭人均旅游业纯收入达14994元,同比增加收入984元;增长7%。

      2、旅游业收入对农民增收入贡献较大

      2016年家庭旅游总收入为21283,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77.24%。其中:工资性收入中人均旅游收入为3051元,同比增加255元,增长9.1%,增收贡献率为14.44%,家庭总收入中旅游收入9795元,同比增加585元,增长6.4%。增收贡献率33.13%。财产性收入中旅游收入8437元,同比增加524元,增长6.6%,增收贡献率为29.67%。

      3、家庭经营旅游收入和财产性旅游收入是主要来源

      家庭总收入中旅游收入9795元,占旅游总收入的46.02%,其中:住宿人均旅游收入3537元,同比增加186元;增长5.6%;占家庭经营旅游收入的36.11%,餐饮人均收入3268元,同比增加193元;增长了6.3%;占家庭经营旅游收入的33.36%,停车场人均旅游收入66元,同比增长34.7%,占家庭经营旅游收入的0.67%。2016年修理及其它服务业人均旅游收入1724元,同比增加282元,增长19.6%,占家庭经营旅游收入的17.6%。财产性旅游收入8437元,占旅游总收入39.64%。

      4、农户月收入来源稳定

      从 

      126户从事旅游农户的收入来看,每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有9户,占总调查户的7.14%,月收入在1001-2000元的有25户,占总调查户19.84%,月收入在2001-4000元的有52户,占总调查户的41.26%,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有34户,占总调查户的28.33%。

      三、涉旅农户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旅游占比较大

      通过对126户涉旅农户经营情况看,我州涉旅农户主要经营传统的餐饮业、住宿业、交通运输业和温泉洗浴业,少量从事导游、马帮运输、出租房屋等,与我州倡导的全域旅游发展政策相符,同时也与我州农村经济阶段发展相适应。可以看出,我州当前农民经营旅游主要从事的都是从传统行业中衍生出的旅游产业,属低端传统旅游,属投入低、收益低、文化历史元素少、现代科技少的行业,是一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粗放行业。大多数为家庭经营,自己单干,从事单一的运输、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务工的较多,从事游览和综合服务很少。文化素质的低下导致旅游文化、历史缺失,极大地限制了农民涉足高端旅游领域。而融合现代电子商务、网络体验、康养产业、立体农业体验等高端旅游还未起步或刚起步。

      (二)面临困难多、急需得到的帮助多

      这次调查可以清楚地显示:从遇到困难看,126户农户均面临着无旅游知识、无资金、无保障及其他等诸多困难,其中无旅游知识的有56户,占总调查户的46.7%,无资金的有44户,占总调查户的34.9%,无保障的有20户,占总调查户的15.87%,其他困难的有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5%。在调查中,涉旅农户也向我们反映了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急需想得到帮助,从急需得到的帮助看:主要集中在技能培训、土地政策、行政规划、扶持资金及其他五方面,其中有96户急需得到免费参加技能培训的帮助,急需得到改变当地土地政策限制的有33户,急需提供创业扶持资金的有72户,急需得到其他方面帮助的有32户。

      四、涉旅农户的建议

      在这次涉旅农户调查工作中,我们调查的农户建议:

      从事住宿餐饮的农户提出:地方物价偏高,经营利润薄。蔬菜及肉类成本较高,导致部分游客不能接受。从事交通运输的农户提出:政府应加大力度,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整顿交通行业秩序,特别是对“打野车”和无照驾驶人员的整治;改善旅游季节车辆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游客出行要求的现象。农户们还反映:除了从事运输行业的农民经过了专业驾驶技术培训外,其它的旅游技能培训欠缺。国家政策性支持较少。政府应加大旅游景区(如:新都桥镇摄影天堂)的对外宣传力度;开发更多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景点、观景平台,留住更多的外来游客。另外,旅游高峰期部分农户在街边贩卖伪劣特产(牦牛肉干、虫草等),严重影响当地特色农牧产品形象,大部分游客在停留时间较短,购买特色旅游产品积极性不高。

      五、对发展乡村旅游,助推农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倡导发展高端旅游产业、立足本州实际

      旅游是助农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衡量地方经济发展和助推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民生指标,因此,逐步完善农家乐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要出台相关政策,在证照办理、费用收取等方面给予支持。其次要想方设法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争取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客栈、村落。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好我州的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旅游景点,提高旅游接待能力,丰富旅游文化,推出旅游产品,在做好传统旅游发展的同时,兼顾在生态、交通、通讯、网络、物流等条件较好的区域倡导发展高端旅游产业,打造现代旅游业,政府引导,国、民、商各界投入,共同推动甘孜州全域旅游纵深发展。

      (二)加大旅游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经营旅游的能力

      旅游经营与其他产业发展一样,必须以文化为支撑,以技能为构架,因此,旅游部门或就业部门应针对农民多开展经营旅游方面的技能培训和文化实习,提高涉旅农民的文化素养和技能,尤其要注意卫生健康、旅游接待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旅游形象,也为农民经营旅游提高收入奠定基础。

      (三)加大扶持,发展旅游,助农增收

      各乡镇党委、政府应结合当前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旅游发展为切入点和契机,立足乡镇实际,强化旅游兴业理念,切实增加卫生、安全设施的供给,积极规划旅游产业发展,对经营旅游的农户加大培训、引导、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农民经营旅游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发展以生态资源、高原风光、乡村风情、康巴文化为主为一体观光旅游;另一方面发展多模式、多层次、多方位的的民俗体验、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乡村旅游业。重点培育发展公路沿线民居接待户、农家乐、乡村酒店、骑游驿站等。把握游客“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需求,另一方面以旅游业带动家庭手工业,发展具有民族行色的雕刻、绘画、绣饰、皮革、制衣等手工业产品,提高农民经营旅游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旅游收入,真正走出一条旅游助农增收、助农脱贫的好路子。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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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孜州旅游对农民增收贡献的调查报告

  • 2017年07月05日 15时23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   我州按照“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产业发展思路,在优先实施全域旅游化发展过程中,发展多模式、多层次、多方位的乡村旅游业,重点培育发展公路沿线民居接待、农家乐、乡村酒店、骑游驿站等。把握游客“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需求,鼓励农牧民进入餐饮娱乐、商品营销、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加农牧民二、三产业收入。为全面客观反映近年来甘孜州旅游发展现状,研究分析旅游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州统计局经省统计局涉管处批准(川统计函[2016]70号),制定下发了《旅游发展对农民增收贡献调查报表制度》(甘统计【2016】63号),对旅游发展较好的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雅江县、稻城县、色达县的126户农户,开展了旅游对农民增收贡献的专题调研,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户生活状况、住户成员情况、及劳动力从事旅游获得的所有收入。调查农户涉及农家乐、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及温泉洗浴其他服务业等旅游行业,通过填写《2016年旅游发展对农民增收贡献调查问卷》、《旅游发展对农民增收调查表(户表)》及与抽中农户的入户访问,详细交淡,了解、收集、掌握了旅游对农民增收贡献的第一手资料,通过汇总、分析,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州旅游发展较好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公路沿线的乡镇,六个县均抽取的也是旅游发展较好的乡镇,康定市抽取了被世人称为“光与影的世界”“摄影家的天堂”的新都桥镇农民10户,抽取了具有高原田园风光、木亚文化的瓦泽乡涉旅农民5户,抽取了依托二道桥温泉和木格措景区的雅拉乡涉旅农民5户,泸定县涉旅农户主要集中在杵坭乡和磨西镇,杵坭乡以红樱桃为核心的农家乐乡村旅游,磨西镇则以海螺沟冰川森林公园、燕子沟红石滩自然生态旅游为代表。因此,这次农户涉旅调查样本主要分布在这两个乡镇,杵坭乡3户,磨西镇17户。稻城县香格里拉镇亚丁村20户,主要经营的项目是:导游、房屋出租、马帮运送。其余三县均抽取的是当地旅游对农民增收有代表性的农村家庭作为调查样本。

      二、数据分析

      (一)调查户特点

      1、旅游从业人数占比高

      从六个县126户抽中农户调查汇总资料显示:2016年调查的126户共有家庭人数618人,其中:家庭从业人数328人;家庭从业人数中从事相关旅游人数80人;家庭经营旅游人数189人;在外从事相关旅游人数26人。从事旅游人数合计295人,占家庭从业人数的89.94%。

      2、调查户文化程度参差不齐

      从调查的126户户主文化程度看:大多数为小学和初中,其中:小学为42人,初中为45人;高中15人;大专及以上12人,其余为未上过学,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个别的也有上过大学。

      3、从业户主年龄结构差距大

      被访问户主年龄在30岁以下17人,30-60岁的103人,其余户主年龄在60岁以上。

      4、家庭从事旅游业时间稳定

      126户农户中从事旅游时间3年的51户;5年的50户;其余均在8年左右。

      5、家庭住房条件及生活设施较好

      调查户均有稳定住房,由于区域特点,调查户45户是框架楼房;25户为砖混楼房,其余为砖混平房及其他住房结构。农户家都拥有电视机、冰箱、手机等基本家用电器,59户拥有电脑,72户拥有汽车、27户拥有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农户均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调查户收入

      1、旅游人均总收入占人均总收入比重较大

      126户抽中农户调查资料显示:被调查的126户农户2016年人均总收入为26860元,其中:旅游人均收入为21283元,占人均总收入的79.23%,在四大收入组成中,工资性人均收入4554元,其中:旅游人均收入3051元,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达70%。家庭经营人均收入11725元,其中:旅游人均收入9795元,占家庭经营人均收入的比重达83.54%。财产性人均收入8680元,其中旅游人均收入为8437元,占财产性人均收入的比重为97.2%。转移性人均收入1902元。

      2016年家庭人均旅游业纯收入达14994元,同比增加收入984元;增长7%。

      2、旅游业收入对农民增收入贡献较大

      2016年家庭旅游总收入为21283,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77.24%。其中:工资性收入中人均旅游收入为3051元,同比增加255元,增长9.1%,增收贡献率为14.44%,家庭总收入中旅游收入9795元,同比增加585元,增长6.4%。增收贡献率33.13%。财产性收入中旅游收入8437元,同比增加524元,增长6.6%,增收贡献率为29.67%。

      3、家庭经营旅游收入和财产性旅游收入是主要来源

      家庭总收入中旅游收入9795元,占旅游总收入的46.02%,其中:住宿人均旅游收入3537元,同比增加186元;增长5.6%;占家庭经营旅游收入的36.11%,餐饮人均收入3268元,同比增加193元;增长了6.3%;占家庭经营旅游收入的33.36%,停车场人均旅游收入66元,同比增长34.7%,占家庭经营旅游收入的0.67%。2016年修理及其它服务业人均旅游收入1724元,同比增加282元,增长19.6%,占家庭经营旅游收入的17.6%。财产性旅游收入8437元,占旅游总收入39.64%。

      4、农户月收入来源稳定

      从 

      126户从事旅游农户的收入来看,每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有9户,占总调查户的7.14%,月收入在1001-2000元的有25户,占总调查户19.84%,月收入在2001-4000元的有52户,占总调查户的41.26%,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有34户,占总调查户的28.33%。

      三、涉旅农户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旅游占比较大

      通过对126户涉旅农户经营情况看,我州涉旅农户主要经营传统的餐饮业、住宿业、交通运输业和温泉洗浴业,少量从事导游、马帮运输、出租房屋等,与我州倡导的全域旅游发展政策相符,同时也与我州农村经济阶段发展相适应。可以看出,我州当前农民经营旅游主要从事的都是从传统行业中衍生出的旅游产业,属低端传统旅游,属投入低、收益低、文化历史元素少、现代科技少的行业,是一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粗放行业。大多数为家庭经营,自己单干,从事单一的运输、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务工的较多,从事游览和综合服务很少。文化素质的低下导致旅游文化、历史缺失,极大地限制了农民涉足高端旅游领域。而融合现代电子商务、网络体验、康养产业、立体农业体验等高端旅游还未起步或刚起步。

      (二)面临困难多、急需得到的帮助多

      这次调查可以清楚地显示:从遇到困难看,126户农户均面临着无旅游知识、无资金、无保障及其他等诸多困难,其中无旅游知识的有56户,占总调查户的46.7%,无资金的有44户,占总调查户的34.9%,无保障的有20户,占总调查户的15.87%,其他困难的有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5%。在调查中,涉旅农户也向我们反映了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急需想得到帮助,从急需得到的帮助看:主要集中在技能培训、土地政策、行政规划、扶持资金及其他五方面,其中有96户急需得到免费参加技能培训的帮助,急需得到改变当地土地政策限制的有33户,急需提供创业扶持资金的有72户,急需得到其他方面帮助的有32户。

      四、涉旅农户的建议

      在这次涉旅农户调查工作中,我们调查的农户建议:

      从事住宿餐饮的农户提出:地方物价偏高,经营利润薄。蔬菜及肉类成本较高,导致部分游客不能接受。从事交通运输的农户提出:政府应加大力度,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整顿交通行业秩序,特别是对“打野车”和无照驾驶人员的整治;改善旅游季节车辆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游客出行要求的现象。农户们还反映:除了从事运输行业的农民经过了专业驾驶技术培训外,其它的旅游技能培训欠缺。国家政策性支持较少。政府应加大旅游景区(如:新都桥镇摄影天堂)的对外宣传力度;开发更多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景点、观景平台,留住更多的外来游客。另外,旅游高峰期部分农户在街边贩卖伪劣特产(牦牛肉干、虫草等),严重影响当地特色农牧产品形象,大部分游客在停留时间较短,购买特色旅游产品积极性不高。

      五、对发展乡村旅游,助推农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倡导发展高端旅游产业、立足本州实际

      旅游是助农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衡量地方经济发展和助推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民生指标,因此,逐步完善农家乐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要出台相关政策,在证照办理、费用收取等方面给予支持。其次要想方设法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争取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客栈、村落。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好我州的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旅游景点,提高旅游接待能力,丰富旅游文化,推出旅游产品,在做好传统旅游发展的同时,兼顾在生态、交通、通讯、网络、物流等条件较好的区域倡导发展高端旅游产业,打造现代旅游业,政府引导,国、民、商各界投入,共同推动甘孜州全域旅游纵深发展。

      (二)加大旅游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经营旅游的能力

      旅游经营与其他产业发展一样,必须以文化为支撑,以技能为构架,因此,旅游部门或就业部门应针对农民多开展经营旅游方面的技能培训和文化实习,提高涉旅农民的文化素养和技能,尤其要注意卫生健康、旅游接待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旅游形象,也为农民经营旅游提高收入奠定基础。

      (三)加大扶持,发展旅游,助农增收

      各乡镇党委、政府应结合当前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旅游发展为切入点和契机,立足乡镇实际,强化旅游兴业理念,切实增加卫生、安全设施的供给,积极规划旅游产业发展,对经营旅游的农户加大培训、引导、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农民经营旅游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发展以生态资源、高原风光、乡村风情、康巴文化为主为一体观光旅游;另一方面发展多模式、多层次、多方位的的民俗体验、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乡村旅游业。重点培育发展公路沿线民居接待户、农家乐、乡村酒店、骑游驿站等。把握游客“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需求,另一方面以旅游业带动家庭手工业,发展具有民族行色的雕刻、绘画、绣饰、皮革、制衣等手工业产品,提高农民经营旅游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旅游收入,真正走出一条旅游助农增收、助农脱贫的好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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