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14年妇儿“两纲”监测评估分析报告

  • 2015年11月12日 11时00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 【字体:
  •   2014年,广安妇女儿童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实施“两纲”为主线,以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全面贯彻妇女儿童平等优先原则,“两纲”目标顺利实施。据统计监测结果显示,大部分指标落实较好,各领域主要目标总体进展顺利,妇儿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

      2014年,广安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两纲”主要指标平稳向前。截至2014年底,广安市年末总人口471.7万人,其中女性224.9万人。人均GDP达28489元,同比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75元,比上年增加10.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514元,比上年增加12.0%。广安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广安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妇女参政议政能力稳步加强。近年来,广安加大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抓住有利契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配备女干部。2014年,市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00%,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1.94%,较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地厅级女干部的比例为12.5%,较上年提高0.38个百分点,县处级女干部的比例为13.25%,较上年提高0.96个百分点,公务员的女性比例为25.01%,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妇女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近年来,广安市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广安市的教育事业得到协调发展。2014年,广安市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39.7亿元,同比增长11.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0.62%,比上年上升2.8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0.81%,比上年上升3.85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9.15%,比上年上升0.58个百分点。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88年,比上年增加0.19年。

      (三)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事业得到加强。一是广安市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2014年,广安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27.2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同比增长25.5%。卫生条件的改善,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妇女孕产保健成效显著。2014年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72%,比上年提高0.39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6.14%,比上年提高8.08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0.86%,上年提高7.54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率为99.84%,比上年提高0.28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为99.86%;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100%。三是儿童“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2014年广安市卡介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百白破疫苗接种率、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甲肝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流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60%、99.58%、99.64%、99.65%、99.64%、99.56%、99.52%、99.43%。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上升。广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鼓励女性大胆创业、返乡创业,不断完善促进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女性从业人数不断增加。2014年,广安市新增就业人员0.49万人,其中女性新增就业人数0.1万人。女性享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8万人,其中女性64.6万人,占总数的50.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86万人,其中女性4.29万人,占总数的39.5%,为妇女公平就业提供了保障。

      (五)妇儿权益维护力度稳步加大。广安强化普法宣传,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广安市设有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个数与上年持平,社区服务中心(站)412个,较上年增加6个,儿童中心(儿童之家)216个,较上年增加3个,儿童福利机构7个,较上年增加2个;2014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4996人,较上年增加2457人,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人数为1291人,较上年增加53人;2014年广安市共破获强奸案件数4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14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20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数6起,解救被拐卖儿童6人。

      (六)妇儿生存发展环境稳步优化。广安继续巩固扩大“国策、一法两纲”宣教成果,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广安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50.04%,比上年提高4.78个百分点;广安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100%,各区市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14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94.7%,广安城区设置112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11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达标率100%。对19户国控、3户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广安市垃圾处理中心按季进行监督性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排放达标率为100%。2014年全年广安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天数365天,336天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92.1%,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稳步优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14年“两纲”统计监测结果来看,妇儿“两纲”实施情况整体良好,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上升态势。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特别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等主观因素,广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走高。2014年,广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达106.44,较2013年提高0.58。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未来人口性别比的基础,其逐渐走高的趋势将导致未来总人口性别比的失调。

      (二)妇女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2014年,广安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21万人,较上年增加0.31万人,其中女性0.67万人,较上年增加0.17万人。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0.74%,较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再就业压力大,受性别、传统观念、自身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低,收入水平不高的行业,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不利。

      三、对策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实施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广安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真正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依法惩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妇女法律保护。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加大打击力度,做到违法必究。

      (二)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城乡一体化建设及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的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提高妇女生育保险覆盖率。

      (三)更加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针对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方向,加强“两纲”指标体系科学性、可行性统计监测与调研,为省市县“两纲”监测指标设置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充实和完善提供有效建议,使“两纲”指标体系能真正反映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安市2014年妇儿“两纲”监测评估分析报告

  • 2015年11月12日 11时00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   2014年,广安妇女儿童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实施“两纲”为主线,以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全面贯彻妇女儿童平等优先原则,“两纲”目标顺利实施。据统计监测结果显示,大部分指标落实较好,各领域主要目标总体进展顺利,妇儿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

      2014年,广安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两纲”主要指标平稳向前。截至2014年底,广安市年末总人口471.7万人,其中女性224.9万人。人均GDP达28489元,同比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75元,比上年增加10.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514元,比上年增加12.0%。广安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广安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妇女参政议政能力稳步加强。近年来,广安加大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抓住有利契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配备女干部。2014年,市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00%,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1.94%,较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地厅级女干部的比例为12.5%,较上年提高0.38个百分点,县处级女干部的比例为13.25%,较上年提高0.96个百分点,公务员的女性比例为25.01%,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妇女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近年来,广安市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广安市的教育事业得到协调发展。2014年,广安市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39.7亿元,同比增长11.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0.62%,比上年上升2.8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0.81%,比上年上升3.85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9.15%,比上年上升0.58个百分点。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88年,比上年增加0.19年。

      (三)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事业得到加强。一是广安市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2014年,广安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27.2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同比增长25.5%。卫生条件的改善,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妇女孕产保健成效显著。2014年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72%,比上年提高0.39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6.14%,比上年提高8.08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0.86%,上年提高7.54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率为99.84%,比上年提高0.28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为99.86%;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100%。三是儿童“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2014年广安市卡介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百白破疫苗接种率、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甲肝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流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60%、99.58%、99.64%、99.65%、99.64%、99.56%、99.52%、99.43%。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上升。广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鼓励女性大胆创业、返乡创业,不断完善促进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女性从业人数不断增加。2014年,广安市新增就业人员0.49万人,其中女性新增就业人数0.1万人。女性享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广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8万人,其中女性64.6万人,占总数的50.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86万人,其中女性4.29万人,占总数的39.5%,为妇女公平就业提供了保障。

      (五)妇儿权益维护力度稳步加大。广安强化普法宣传,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广安市设有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个数与上年持平,社区服务中心(站)412个,较上年增加6个,儿童中心(儿童之家)216个,较上年增加3个,儿童福利机构7个,较上年增加2个;2014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4996人,较上年增加2457人,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人数为1291人,较上年增加53人;2014年广安市共破获强奸案件数4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14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20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数6起,解救被拐卖儿童6人。

      (六)妇儿生存发展环境稳步优化。广安继续巩固扩大“国策、一法两纲”宣教成果,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广安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50.04%,比上年提高4.78个百分点;广安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100%,各区市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14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94.7%,广安城区设置112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11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达标率100%。对19户国控、3户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广安市垃圾处理中心按季进行监督性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排放达标率为100%。2014年全年广安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天数365天,336天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92.1%,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稳步优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14年“两纲”统计监测结果来看,妇儿“两纲”实施情况整体良好,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上升态势。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特别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等主观因素,广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走高。2014年,广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达106.44,较2013年提高0.58。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未来人口性别比的基础,其逐渐走高的趋势将导致未来总人口性别比的失调。

      (二)妇女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2014年,广安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21万人,较上年增加0.31万人,其中女性0.67万人,较上年增加0.17万人。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0.74%,较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再就业压力大,受性别、传统观念、自身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低,收入水平不高的行业,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不利。

      三、对策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实施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广安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真正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依法惩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妇女法律保护。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加大打击力度,做到违法必究。

      (二)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城乡一体化建设及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的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提高妇女生育保险覆盖率。

      (三)更加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针对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方向,加强“两纲”指标体系科学性、可行性统计监测与调研,为省市县“两纲”监测指标设置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充实和完善提供有效建议,使“两纲”指标体系能真正反映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