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排查自建房1282666栋 筑牢“安居”防线

  • 2023年05月16日 08时11分
  • 来源: 凉山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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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安全无小事,群众安全放第一。自建房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地见效。

    2022年6月22日,凉山州召开自建房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暨工作推进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按照《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紧扣目标任务,各县市、各部门齐心协力、同向发力,全力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和“回头看”工作,对区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有效管控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截至2023年5月9日,全州共排查自建房1282666栋(含所有居民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等全州范围内所有城镇和乡村自建房),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87945栋(其中一般安全隐患78583栋,严重安全隐患9362栋),已完成整治的86640栋,隐患销号率达98.52%。

    高位部署 精准推进

    全州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州委、州政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国和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流程的通知》《凉山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导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时成立了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时间表” 实行“挂图作战”

    针对各类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全州各级各部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利用1年半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快、准、严、实”的工作标准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集中重点排查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31日前),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59467栋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其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4268栋,隐患率为7.18%。

    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深入摸排;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了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4268栋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整治,其中,经鉴定无隐患10栋,完成管理措施3225栋,完成工程措施1033栋;2023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持续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截至2023年5月9日,全州共排查自建房1282666栋,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87945栋,已完成整治的86640栋,隐患销号率达98.52%。

    排查整治范围如下:一是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二是改建改用房屋建筑,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三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

    紧盯目标 拉网排查

    拉网排查摸底数。在前期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基础上,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准确摸清底数,完善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台账。建立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基础上,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自建房,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实行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特别针对全州所有自建房(包括在建)、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等,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自建房相对较多、建设监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核查,依托自建房排查整治系统,梳理前期排查中遗漏或忽视的环节,结合新增的房屋用途、所在区域、建设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逐户逐栋采集信息,逐一建档造册。

    同时,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扎实推进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对整治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强化联动 凝聚合力

    此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排查人员的各方面专业能力要求高。为精准开展排查,强化排查数据的检查和复核,全面归集数据信息,逐栋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排查结果真实,我州坚持州级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县(市)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各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背景的工作人员,组织县域内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的专业技术力量,积极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普查的第三方工作人员,发动暑期归乡、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高校学生,鼓励委托专业的机构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成立“州、县、乡”三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责任、督查“三张清单”。加强技术指导,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21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高校相关专业师生等社会力量参与排查工作,确保排查数据准确真实。加强人员培训,举办相关培训106场(次),培训排查员6579人,依托培训载体,具体讲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盲区,疏通工作开展的难点、堵点,保障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更加顺畅。加强资金保障,投入216.68万元用于排查、鉴定、整治。

    加强宣传引导,发放宣传单730份,张贴宣传 横幅20条、海报6张,印发宣传册2000余份,制发《致市民公开信》2份,微视频6个等,加强宣传房屋住用安全知识,积极争取群众支持排查整治工作,共同守护房屋安全底线。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并通过媒体等渠道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分类整治 查消隐患

    各县(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分级分类推进整改,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坚决消除自建房风险隐患。对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根据风险等级、性质等情况,分级分类落实“一户一策”“一房一策”措施,及时管控安全隐患;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特别是少批多建、私自加层、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该关的关、该搬的搬、该改的改、该拆的拆,在隐患消除前一律不得经营使用;对存在一般性隐患、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明确整改措施,实行挂销号管理,及时通过加固、降级使用等方式妥善处理,短期内能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到位;对审批手续健全、暂无安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定期做好房屋监测维护,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认定。

    坚持边排查、边建档、边治理,针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实行精准销号管理,形成房屋安全隐患从发现到销号的工作闭环,做到发现一处、防控一处、成熟一处、治理一处。

    强化督导 狠抓落实

    压实各方责任。为较好完成《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建立了“专班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拧紧压实各方责任链条,做到既不缺位,也不错位。坚持每周发布推进情况红黑榜、半月一汇总一分析、一月一督查一通报的工作制度,促进各县(市)在加快排查进度,加强隐患房屋管控、整治上下功夫。用好工作考评“指挥棒”,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目督考核,通过量化工作成果,将工作落实情况和目督挂钩联结,推动整治工作更好落地落实。

    加强调研督导。由分管副州长带队,将全州17县(市)分为6个片区进行逐县(市)调研督导,深入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一线,详查深挖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及时疏通各县(市)开展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难点、堵点,有力推动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加强层级督导。州、县(市)两级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导小组,分层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有效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加强包县(市)督导,由州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对一”包县(市)督导,及时收集各县(市)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据统计,全州累计组织93个检查小组,抽查163个乡(镇)、1519个点位,发现隐患问题1274项,完成整改1269项。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发出提醒函89份。

    此外,为了严防严控新增自建房,我州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流程的通知》,压紧压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乡镇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工作机构,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为农村自建房的建设管理提供政策依据,2022年共完成审批宅基地4668宗,严防严控新增自建房。

    接续用力 持续攻坚

    目前,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我州将进一步充实一线排查整治队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持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排查整治工作质量。

    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确保隐患管控到位。各县(市)、各行业领域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采取管控措施的,特别是针对采取停止使用、停止经营、封控警示、人员撤离、持续监控等管理措施的,建立日常巡检制度,逐栋落实巡检责任人,确保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对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的,建立责任清单,逐栋落实责任人,跟进整治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措施落地落实。

    加强分类整治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消除。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快安全评估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细化“一栋一策”整治方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开展复查核查,坚决消除盲点难点。严格按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对前期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全面复核检查,并现场入户抽查,查漏补缺,将复核结果录入核查平台系统,消除排查整治中的盲点和难点。抓紧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指导和督促实施危房解危,该停止使用的,坚决停止使用;该拆除的,依法依规拆除;该加固的,科学实施加固,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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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排查自建房1282666栋 筑牢“安居”防线

  • 2023年05月16日 08时11分
  • 来源: 凉山州府
  • 房屋安全无小事,群众安全放第一。自建房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地见效。

    2022年6月22日,凉山州召开自建房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暨工作推进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按照《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紧扣目标任务,各县市、各部门齐心协力、同向发力,全力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和“回头看”工作,对区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有效管控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截至2023年5月9日,全州共排查自建房1282666栋(含所有居民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等全州范围内所有城镇和乡村自建房),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87945栋(其中一般安全隐患78583栋,严重安全隐患9362栋),已完成整治的86640栋,隐患销号率达98.52%。

    高位部署 精准推进

    全州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州委、州政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国和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流程的通知》《凉山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督导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时成立了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时间表” 实行“挂图作战”

    针对各类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全州各级各部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利用1年半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快、准、严、实”的工作标准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集中重点排查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31日前),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59467栋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其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4268栋,隐患率为7.18%。

    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深入摸排;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了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4268栋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整治,其中,经鉴定无隐患10栋,完成管理措施3225栋,完成工程措施1033栋;2023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持续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截至2023年5月9日,全州共排查自建房1282666栋,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87945栋,已完成整治的86640栋,隐患销号率达98.52%。

    排查整治范围如下:一是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二是改建改用房屋建筑,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三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

    紧盯目标 拉网排查

    拉网排查摸底数。在前期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基础上,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准确摸清底数,完善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台账。建立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基础上,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自建房,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实行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特别针对全州所有自建房(包括在建)、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等,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自建房相对较多、建设监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核查,依托自建房排查整治系统,梳理前期排查中遗漏或忽视的环节,结合新增的房屋用途、所在区域、建设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逐户逐栋采集信息,逐一建档造册。

    同时,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扎实推进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对整治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强化联动 凝聚合力

    此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排查人员的各方面专业能力要求高。为精准开展排查,强化排查数据的检查和复核,全面归集数据信息,逐栋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排查结果真实,我州坚持州级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县(市)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各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背景的工作人员,组织县域内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的专业技术力量,积极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普查的第三方工作人员,发动暑期归乡、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高校学生,鼓励委托专业的机构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成立“州、县、乡”三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责任、督查“三张清单”。加强技术指导,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21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高校相关专业师生等社会力量参与排查工作,确保排查数据准确真实。加强人员培训,举办相关培训106场(次),培训排查员6579人,依托培训载体,具体讲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盲区,疏通工作开展的难点、堵点,保障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更加顺畅。加强资金保障,投入216.68万元用于排查、鉴定、整治。

    加强宣传引导,发放宣传单730份,张贴宣传 横幅20条、海报6张,印发宣传册2000余份,制发《致市民公开信》2份,微视频6个等,加强宣传房屋住用安全知识,积极争取群众支持排查整治工作,共同守护房屋安全底线。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并通过媒体等渠道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分类整治 查消隐患

    各县(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分级分类推进整改,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坚决消除自建房风险隐患。对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根据风险等级、性质等情况,分级分类落实“一户一策”“一房一策”措施,及时管控安全隐患;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特别是少批多建、私自加层、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该关的关、该搬的搬、该改的改、该拆的拆,在隐患消除前一律不得经营使用;对存在一般性隐患、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明确整改措施,实行挂销号管理,及时通过加固、降级使用等方式妥善处理,短期内能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到位;对审批手续健全、暂无安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定期做好房屋监测维护,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认定。

    坚持边排查、边建档、边治理,针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实行精准销号管理,形成房屋安全隐患从发现到销号的工作闭环,做到发现一处、防控一处、成熟一处、治理一处。

    强化督导 狠抓落实

    压实各方责任。为较好完成《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建立了“专班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拧紧压实各方责任链条,做到既不缺位,也不错位。坚持每周发布推进情况红黑榜、半月一汇总一分析、一月一督查一通报的工作制度,促进各县(市)在加快排查进度,加强隐患房屋管控、整治上下功夫。用好工作考评“指挥棒”,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目督考核,通过量化工作成果,将工作落实情况和目督挂钩联结,推动整治工作更好落地落实。

    加强调研督导。由分管副州长带队,将全州17县(市)分为6个片区进行逐县(市)调研督导,深入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一线,详查深挖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及时疏通各县(市)开展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难点、堵点,有力推动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加强层级督导。州、县(市)两级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导小组,分层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有效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加强包县(市)督导,由州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对一”包县(市)督导,及时收集各县(市)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据统计,全州累计组织93个检查小组,抽查163个乡(镇)、1519个点位,发现隐患问题1274项,完成整改1269项。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发出提醒函89份。

    此外,为了严防严控新增自建房,我州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流程的通知》,压紧压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乡镇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工作机构,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为农村自建房的建设管理提供政策依据,2022年共完成审批宅基地4668宗,严防严控新增自建房。

    接续用力 持续攻坚

    目前,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我州将进一步充实一线排查整治队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持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排查整治工作质量。

    严格执行管控措施,确保隐患管控到位。各县(市)、各行业领域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采取管控措施的,特别是针对采取停止使用、停止经营、封控警示、人员撤离、持续监控等管理措施的,建立日常巡检制度,逐栋落实巡检责任人,确保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对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的,建立责任清单,逐栋落实责任人,跟进整治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措施落地落实。

    加强分类整治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消除。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快安全评估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细化“一栋一策”整治方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开展复查核查,坚决消除盲点难点。严格按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对前期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全面复核检查,并现场入户抽查,查漏补缺,将复核结果录入核查平台系统,消除排查整治中的盲点和难点。抓紧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指导和督促实施危房解危,该停止使用的,坚决停止使用;该拆除的,依法依规拆除;该加固的,科学实施加固,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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