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四措并举”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 2023年03月14日 11时32分
  • 来源: 雅安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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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雅安市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修复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全市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创新立法、压实责任,构建起多方发力、系统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河湖管护水平持续提升、河湖生态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全市依托河湖资源,打造河湖美景,创建旅游景区,引进茶家乐、特色民宿等,建成飞仙湖等国家水利风景区2个、硗碛湖等省级水利风景区6个,月亮湖等一批涉水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旅游景区、省级河湖公园,建成水美新村133个,年吸引游客4000余万人次,将绿水青山转化为老百姓的金山银山,实现“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的迭代升级。

    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完善河湖长制体系

    组建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任副总河长的河湖长制领导体系,市级落实15个河长联络员单位、18个总河长工作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村级河长制,将284条河流、37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542名,实现水域河湖长无缝衔接、网格化管理。全市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配套制定《雅安市河长制会议制度》《雅安市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试行)》等13项工作制度,所有河湖均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实行年度“四张清单”管理。建立“河长+检察长”河湖管理协作机制,市、县级河长和检察长联合开展巡河,实现检察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联动。在四川省革命老区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村开展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成功探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一室三队一超市”的村级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引导党员、妇女等共同参与河湖管护,形成了全民共同发力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该经验作为基层河湖管护的典型经验,目前已在全省全面推广。

    坚持综合施策,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破除行政区划限制,“一盘棋”推进河湖水生态管理保护。市域内根据河流水系布局,将下辖8个县(区)划分为青衣江流域和大渡河流域2个管控范围,优化青衣江、大渡河干流及周公河、田湾河等支流河湖管理网格,开展2906公里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确定管理界限。开展11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岸线分区管控,累计建设防洪堤50.24公里。市域外与成都、阿坝等10个市(州)签订青衣江、大渡河及岷江流域联防联控协议,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协同管理保护。对33个河湖开展健康评价,除名山河为亚健康河湖外,其余32个河湖均为健康或非常健康河湖,河湖健康率达97%。实施“互联网+河湖长制”,开发雅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集成河湖位置、河长信息、河流管理范围等基础数据,绘制河湖管理保护“一张图”,精准标注涉河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等,建设雅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PC端、雅安巡河微信小程序APP、微信公众平台“雅安河长制”等模块,以村为单元信息化管理河湖长制工作,提升“解放模式”管护实效。

    坚持依法治水,促进河湖管理常态长效

    聚焦关键环节,创新地方立法。从体系上补位,出台全国首部《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从履行职责、管理监督、工作保障等方面加强村级河长管理,自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村级河长制工作得到有效加强,推动河湖源头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村落水环境明显改善。从水量上管控,出台《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四川省首部规范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其中对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方面的系统性立法属全国首创。五年来,累计开展水电站生态调度50余次,处罚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水电站36座,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率达100%,清流回归河道,有效扭转河流减水趋势,河湖生态稳步向好。从源头上发力,出台《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进一步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名山区“高岗村模式”,明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关单位的职责,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导等潜移默化的方式逐步增强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实现垃圾源头减量3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5%以上。

    坚持追根溯源,推进河湖治根治本

    坚持山水岸并治,厚植绿色生态“固本”。全方位开展绿美雅安行动,以青衣江源夹金山、大渡河峡谷等水功能保护(留)区为重点,实施荒山造林、矿山复绿等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植被覆盖,恢复提升水源涵养,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累计建设垃圾转运站45个,配置转运和保洁车辆1245台,垃圾分类设施约30万个(套),行政村和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全市9座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2.6万吨/天,排放标准均达到要求,57个建制镇均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常态化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等工作,累计清理垃圾3万余吨。坚持点线面管控,聚焦重点领域“治根”。以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原则,将小水电站清理整治作为河湖生态保护重点,全市804座小水电站,退出169座、分类整改小水电站635座。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累计清理整改“四乱”点位357处。规范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置,持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全市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率达81%,化肥农药用量实现负增长。全市累计查办河道采砂、生态流量下泄、侵占河道等涉水违法案件313件,处罚金额1457万元,移交公安8件。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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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四措并举”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 2023年03月14日 11时32分
  • 来源: 雅安市府
  • 雅安市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修复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全市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创新立法、压实责任,构建起多方发力、系统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河湖管护水平持续提升、河湖生态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全市依托河湖资源,打造河湖美景,创建旅游景区,引进茶家乐、特色民宿等,建成飞仙湖等国家水利风景区2个、硗碛湖等省级水利风景区6个,月亮湖等一批涉水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旅游景区、省级河湖公园,建成水美新村133个,年吸引游客4000余万人次,将绿水青山转化为老百姓的金山银山,实现“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的迭代升级。

    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完善河湖长制体系

    组建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任副总河长的河湖长制领导体系,市级落实15个河长联络员单位、18个总河长工作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村级河长制,将284条河流、37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542名,实现水域河湖长无缝衔接、网格化管理。全市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配套制定《雅安市河长制会议制度》《雅安市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试行)》等13项工作制度,所有河湖均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实行年度“四张清单”管理。建立“河长+检察长”河湖管理协作机制,市、县级河长和检察长联合开展巡河,实现检察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联动。在四川省革命老区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村开展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成功探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一室三队一超市”的村级河湖管护“解放模式”,引导党员、妇女等共同参与河湖管护,形成了全民共同发力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该经验作为基层河湖管护的典型经验,目前已在全省全面推广。

    坚持综合施策,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破除行政区划限制,“一盘棋”推进河湖水生态管理保护。市域内根据河流水系布局,将下辖8个县(区)划分为青衣江流域和大渡河流域2个管控范围,优化青衣江、大渡河干流及周公河、田湾河等支流河湖管理网格,开展2906公里河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确定管理界限。开展11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岸线分区管控,累计建设防洪堤50.24公里。市域外与成都、阿坝等10个市(州)签订青衣江、大渡河及岷江流域联防联控协议,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协同管理保护。对33个河湖开展健康评价,除名山河为亚健康河湖外,其余32个河湖均为健康或非常健康河湖,河湖健康率达97%。实施“互联网+河湖长制”,开发雅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集成河湖位置、河长信息、河流管理范围等基础数据,绘制河湖管理保护“一张图”,精准标注涉河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等,建设雅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PC端、雅安巡河微信小程序APP、微信公众平台“雅安河长制”等模块,以村为单元信息化管理河湖长制工作,提升“解放模式”管护实效。

    坚持依法治水,促进河湖管理常态长效

    聚焦关键环节,创新地方立法。从体系上补位,出台全国首部《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从履行职责、管理监督、工作保障等方面加强村级河长管理,自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村级河长制工作得到有效加强,推动河湖源头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村落水环境明显改善。从水量上管控,出台《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四川省首部规范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其中对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方面的系统性立法属全国首创。五年来,累计开展水电站生态调度50余次,处罚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水电站36座,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率达100%,清流回归河道,有效扭转河流减水趋势,河湖生态稳步向好。从源头上发力,出台《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进一步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名山区“高岗村模式”,明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关单位的职责,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导等潜移默化的方式逐步增强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实现垃圾源头减量3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5%以上。

    坚持追根溯源,推进河湖治根治本

    坚持山水岸并治,厚植绿色生态“固本”。全方位开展绿美雅安行动,以青衣江源夹金山、大渡河峡谷等水功能保护(留)区为重点,实施荒山造林、矿山复绿等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植被覆盖,恢复提升水源涵养,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累计建设垃圾转运站45个,配置转运和保洁车辆1245台,垃圾分类设施约30万个(套),行政村和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全市9座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2.6万吨/天,排放标准均达到要求,57个建制镇均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常态化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等工作,累计清理垃圾3万余吨。坚持点线面管控,聚焦重点领域“治根”。以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原则,将小水电站清理整治作为河湖生态保护重点,全市804座小水电站,退出169座、分类整改小水电站635座。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累计清理整改“四乱”点位357处。规范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置,持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全市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率达81%,化肥农药用量实现负增长。全市累计查办河道采砂、生态流量下泄、侵占河道等涉水违法案件313件,处罚金额1457万元,移交公安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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